由于标准缺失,空气净化器市场乱象频出,时常出现产品某些数据虚标或不标的情况。针对这一现象,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陈熙同表示,国家标准委已于前期启动了对现有《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目前已经形成草案稿,正在组织进行多方实验验证和对比分析。标准修订稿成熟后,国家标准委将尽快予以批准发布。
据介绍,我国从2005年开始,制定发布了一系列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这些标准涉及到空气净化器的电器安全、性能和售后三方面的要求。在性能上,国标把空气净化器净化的污染物对象分为固态污染物(颗粒物类)、气态污染物(甲醛、甲苯等)、微生物污染物(细菌类),PM2.5就属于固态污染物的一种。
2008年发布的《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规范了空气净化器去除固态污染物和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效能、洁净空气量、净化寿命等基本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
陈熙同说,为了完善针对不同特征污染物的产品技术指标、细化实验方法,便于消费者理解,新标准中,增加适用面积和空气洁净量的折算方法,同时完善了产品标注要求。